您好,欢迎进入快备网备案平台,我们专业为企业及个人客户办理新增备案、变更备案、接入备案、注销备案、开站备案、快速备案服务。
快备网在线客服>> 快备网在线客服<<
快备网在线客服
客服1:QQ在线
客服2:QQ在线
客服3:QQ在线
电话:13240409570
微信咨询
快备网首页

首页

QQ

QQ

微信

微信

电话

电话

×
微信二维码
微信号:kuaibeiwang
当前位置:首页 > 备案地区 > 广东备案 > 广东备案注意事项

广东备案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7-05-24 16:11阅读量:201来源:快备网

1.广东管局要求不同前缀域名必须分开提交备案申请;已备案成功的老域名,若打开网页相同可不变更,若网页不同则需先变更为前缀相同后再上报;

2.广东管局要求新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均不可使用,否则将被拒绝;已备案成功域名必须处于可访问状态,网页内容需与备案主体相符,同时需要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

3.域名所有者需与主办者一致,个人备案域名4个以上,企业备案31个以上时需书面邮寄全套备案材料和域名证书、网站建设方案书;

4.若是个人备案,【必须】在核验单右下角空白处用手抄写“本人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承认网站备案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未含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承诺网站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将及时进行更新,填报虚假备案信息、未履行备案变更手续、超出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列黑名单)等相应处理”,否则不予审核。

5.香港、澳门居民备案有效证件请使用港澳通行证(仅限广东省备案);

6.备案转入成功后,必须核实备案信息是否准确,不准确的须在10日内提交变更,否则备案将被注销。

7.备案成功后管局会检查域名指向,若域名指向海外/港台主机ip的情况,备案将被注销,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黑名单无法再次备案!

转载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为主,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转载时需注明出处:来自快备网代理备案平台,转载连接:https://www.ksbaw.vip/html/badq/guangdong/7.html。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
关于快备网
平台介绍
备案案例
备案费用
备案省份
备案问题
备案通告
商务合作
退款流程
业务中心
ICP备案
域名备案
网站备案
小程序备案
APP备案
快应用备案
服务器备案
域名买卖
接入商中心
阿里云备案
腾讯云备案
华为云备案
百度云备案
西部数码备案
美橙互联备案
新网备案
景安备案
扫一扫加微信

扫一扫加微信